發布時間:2015-06-18所屬分類:學術成果常識瀏覽:1次
現代法學是什么級別的期刊
現代法學是核心期刊。它是由由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西南政法大學主辦的核心期刊。同時本雜志還是推動中國的法治進程作出了重要貢獻,并獲得國家和社會的高度評價,全面反映國內外法治最新動態,為法律學人和法律工作者之間溝通學術思想、探討法治難題、評價改革得失構建暢通的平臺。實行“同行專家雙向匿名審稿制”,取舍稿件重在學術水平,對選題意義重大、內容富有創見、論證充分、語言規范的稿件優先刊用。雜志的主要欄目有理論思考、本期焦點、觀點回應、專題研究、評論、學術動態。
律師的職稱有5級,律師助理是最低一級,然后是四級律師、三級律師、二級律師、一級律師。其中律師助理和四級律師是初級職稱,三級是中級、二級是高級(副高、相當于副教授、高工)、一級是正高級。
律師助理的條件是1、高等院校(系)法律專科畢業生和中等法律學校畢業生見習一年期滿,經考核合格。
四級律師的條件(具備其中之一)1、獲法學碩士學位,取得律師資格,經考核合格;2、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證書,取得律師資格,經考核合格;3、高校法律本科畢業生見習一年期滿,取得律師資格,經考核合格;4、高校法律專科畢業生擔任律師助理職務二年以上,取得律師資格,經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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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法學論文范例參考:現代預算權體系中的人民主體地位
今昔預算目的之差異“古專制國無所謂豫算也,國家之財產,由一人任意揮霍,人民不得過問,不過有君主之私賬而已。”[1]此為夙昔“家國一體”的專制國家“私財政”的生動寫照。降至近代,由于民權意識的覺醒和立憲制度之發達,統治者的收入和支出都應獲得被統治者的授權,始有預算之萌芽,預算成了“統治者向被統治者要求賦予關于收入、支出權限的申請書,一旦得到被統治者的一致認可,則成為賦予統治者必要的收支權限的授權書。”[2]在預算制度逐步走向成熟、邁向現代的進程中,預算作為被統治者用以控制統治者財政收支的手段也經歷著兩種不同程度的發展階段。昔日第一階段的預算,以實現國家職能、保障公權力行使為目的,可稱之為“政府預算”;今日第二階段的預算,以滿足公共需求、促進民眾權利實現為目的,可名之為“公共預算”1。唯其目的在于實現國家職能和保障公權力行使,故昔日預算制度之設計以重視維護公權力主體的過程主導性與利益支配性為導向,將預算僅視作政治國家管理公民社會之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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